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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聘请中国人民大学付立庆教授举办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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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师生视野,提高学术兴趣,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12月1日,学院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立庆在校本部教学楼阶梯12教室举办了刑法学专家讲座。此次学术讲座由学院宣传部、科研处、国际法商系、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主办,尹彦品教授、张晓冬副教授、韩啸副教授、李世清副教授、刘颖老师,多名慕名而来的省会律师,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共240多人参加。讲座由国际法商系主任马章民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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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立庆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研习刑法学,担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文数十篇,有个人体系书《刑法总论》(2020)、专著《积极主义刑法观及其展开》(2020)、《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与路径选择》(2010)、《主观违法要素理论:以目的犯为中心的展开》(2008),译著《刑法总论》(山口厚著,2018年中文第三版)等问世。

付立庆教授的讲座题目是“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指导案例切入”,他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指导案例“山东王志才案”“黑龙江李飞案”切入,阐释了两个指导案例对刑法理论和实践的意义,然后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一是结合刑法学界对两个指导案例的质疑及其反驳,即两案量刑是否均衡、是否违反刑法的溯及力,并进行了理性分析,二是指出两个指导案例的积极意义,即有利于缓解我国死刑裁量的高位运行,对司法实践中关于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冷静抉择产生积极影响,三是剖析两个指导案例中的“被告人积极赔偿”“残忍、特别残忍的理解”“被告人家属协助抓捕是否自首”等关键词及其展开,指出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犯罪后表现等因素对刑罚裁量的影响,四是分析了我国刑法案例指导制度的现状与出路,建议进一步提高指导案例的效力以促进量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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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我院老师、学生和来自冀华律师事务所、济民律师事务所、德公律师事务所、日星律师事务所等律所的律师踊跃提问,付立庆教授有条不紊、耐心解答,不时赢得全场师生的阵阵掌声,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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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结束后,马章民教授进行了总结,他首先提议大家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付老师为大家奉献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为我们上了一堂规范的公开课,既展示了一位教授、博导的才华,又体现了一位刑法学青年学者的风采。他说,罪刑相当或者说罪刑均衡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始终是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对被告人而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应当审慎,因为人命关天,今天的议题意义非凡。付老师不但介绍了刑法学界的正向反向观点,更可贵的是提出了自己的理性分析和独到见解,创造性地指出应构建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从教学内容上看,这堂课信息量大、密度大,令人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从语言表达上看,娓娓道来,语速适中,听起来非常舒服,感到意犹未尽;从教学仪表上看,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付老师始终站着授课,令人感动和钦佩。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积极性,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刑法课的兴趣。大家纷纷表示,希望学院多举办这样的学术活动,以便有更多机会近距离接触学术大家,丰富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学识,增强学习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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